从呼格案看社会正义——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时间: 2015-01-05  作者: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浏览次数: 831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待,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为进一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拓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12月29日晚六点,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术沙龙“从冤假错案谈社会正义”在独墅湖校区一期606幢6317会议室成功举办。2012级优秀硕士研究生郑善文作为嘉宾参加了本次沙龙并与众多师弟师妹交流。沙龙由研究生会学术部干事张琰主持。
  沙龙伊始,主持人播放了视频《呼格案:迟到十八年的正义》。视频讲述了1996年18岁的内蒙古小伙呼格吉勒图被法院冤判死刑并立即执行,在18年后家人终于收到其无罪判决书的真人真事。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同学的思考。
  同学们就此视频展开讨论。王习习认为,要减少冤假错案,弘扬社会正义,首先要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都要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其次,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吸取错案教训,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案件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把好关口,都要负起责任,绝不能走过场,尽最大努力保证公正裁判。最后,在遇到冤假错案时,当事人应抱着决不放弃的信念,不能就此妥协。
  焦阳从“生死”和“正义”两个角度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许多冤假错案中,死刑导致了当事人无法等到自己沉冤得雪,所以,在司法判决中,“死刑”的判决应当慎之又慎。而正义应当保护人的权利,人的第一权利便是生命权。所以,司法制度应当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的生命权。
张健荣认为,冤假错案在一定程度上源于“严打”,而究其根本,就是因为司法不独立,受到许多方面的影响。同时,我国的律师地位过低,在许多案件中会受到压力和干扰,无法充分为当事人辩护,造成一些冤假错案。
  接着,彭月月、陈昊等同学也积极发言,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郑善文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迟到的正义当然不是没有缺陷,最大的缺陷就是迟到。由于它的迟到,也就难免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是,迟到的正义总比没有正义强。而要想减少冤假错案,就要提高审判质量。审判质量是司法公正的基础,提高审判质量是从法院内部确保公正司法的着力点。法院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护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使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制裁和惩罚。
  本次学术沙龙,同学们踊跃发言,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在交流的过程中互相启发,共同进步。期待同学们以学术沙龙等形式为载体,并探求其他多种形式开展学术交流,为深化思考、丰富学识不断积淀。


                                (院研究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