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载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理论文章

1121日,《人民日报》理论版刊载了我校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陈进华教授的理论文章《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文章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使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呈现出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强的特征,单靠党委和政府的力量难以实现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陈进华教授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论述,对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体制机制是关键。要加强和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发挥党组织在政治、思想、组织等方面的核心引领作用。要完善多方参与社会治理的协同机制,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互益的社会治理格局。伴随着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要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要在创新方法手段上下功夫,为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增添动力。一是发挥自治基础作用。明确基层自治边界,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二是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可依托社会组织等力量,引导社会公众培育和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三是发挥德治引领作用。创新以评立德、以文养德、以规促德的方式方法,用崇德向善力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四是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统筹推进信息化手段在城市运行、医疗、养老、环保等领域的集成应用,推动社会治理朝着智能化、便捷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聚起政府、市场、社会等各种主体的治理合力,寻求社会意愿和诉求的最大公约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依托苏州大学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以满足国家发展的战略需求为导向,立足于长三角和苏南这一中国特色城镇化先导和示范区域,聚焦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理论基础、历史进程、建构路径等重大问题,着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和政策,为推动国家和地方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

(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处)
苏大概况 教育教学
院部设置 科学研究
组织机构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公共服务
版权所有©苏州大学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十梓街1号

苏ICP备10229414号-1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530号
推荐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1440*900以上分辨率访问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