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科研优秀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时间: 2017-12-26
发布者:
文章来源: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审核人:
浏览次数: 1955
第一条为提高学生科研能力,促进教学相长,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每年在指导学生科研方面贡献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获奖名额为每年3-5名,评奖范围为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在职教师。
第三条 每位获奖教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第四条 学院成立学生科研优秀指导教师评定委员会,负责本奖励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本规定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