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及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7年研究生(除MPA外)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
(一)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全职在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职称、科研等要求原则上须符合苏大研〔2024〕1号文件规定。(学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申请人应具备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潜能,原则上已完整培养过一届及以上硕士研究生。
3.人文社科类申请人主持在研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不含一流学科、优势学科、省部共建、高水平大学建设、协同中心、名城名校等集体专项项目):
(1)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单项到账经费4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
(2)在研项目是指根据申报书、任务书或项目合同要求,2027年仍在执行周期内(不含延期项目)。在研国家级项目的结项时间以项目申报书中的“计划完成时间”为准。
4.申请人所指导学位论文在盲审或抽检过程中,存在问题评阅结果或问题学位论文的,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暂停或取消有效申请上岗招收研究生资格(苏大研〔2024〕4号、苏大研〔2024〕27号)。
(二)工作流程
1.2026年10月20日前,申请人根据本细则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条件者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http://jyjxxt.yjs.suda.edu.cn/home/login),在“个人管理”-“导师上岗申请”板块新增并填写上岗申请,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同一年度,每位老师只能申请一条记录。如有同时申请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或同时申请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上岗的,请在一条记录中选择完整)。
2.学院初审。其中,跨学院(学科)申请上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人通过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资格初审后,由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苏州大学2027年跨学院(学科)博导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主动联系我院认定其在该学科的招生资格。
审核通过且经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7年拟上岗招生导师名单及其招生专业须公示3个工作日。
2026年10月28日前,我院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以《苏州大学2027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情况汇总表》(管理系统导出)形式,书面签字盖章版报研招办复审。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
硕士生导师上岗按附件1、附件2执行,申请方式见系统操作指南(附件4)。申请人所指导学位论文在盲审或抽检过程中,存在问题评阅结果或问题学位论文的,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暂停或取消有效申请上岗招收研究生资格(苏大研〔2024〕4号、苏大研〔2024〕27号)。
审核通过且经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7年拟上岗招生导师名单及其招生专业须公示3个工作日。
2027年2月底前,学院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苏州大学2027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情况汇总表》(管理系统导出)书面签字盖章版报研招办备案。
三、其他事项
1.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四年。博士生导师上岗招生当年年龄应在距离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四年及之前。
2.所有2027年拟上岗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政策解读和培训活动,首次上岗招生导师须完成学校导师学院培训;2027年所有拟上岗招生的硕士生导师由学院组织培训。不参加培训者,不得上岗招生。
3.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或江苏省教育厅新出台文件冲突,以上级部门新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10月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2024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3:苏州大学2027年跨学院(学科)博导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xlsx